法律笔记

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 > 律师漫记 > 法律笔记 > 正文

南都社论:拆迁不立案是严重的司法不作为

更新时间:2013/3/27 15:47:24  浏览次数:3372  来源:南方都市报
分享到:

 

因公司被要求强制拆迁,拆迁补偿协商未果,河南郑州的一位企业主多次起诉,但诉讼请求要么被驳回,要么不被立案受理。在企业主提供的视频对话中,郑州市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解释不予立案的原因时称,“按正常的,这种案件肯定能立,现在不是非正常状态么?现在不都是中国特色了么?”

 

“拆迁不立案是中国特色”,副庭长的这句话之所以被当作雷语引发舆论关注,实在因为类似表述在公开的场合里很难听到。多数时候,拆迁案件中自感权益受损的当事人把救济的希望寄托于法院,一次次申请立案,法院往往不但拒绝立案,也不告知拒绝立案的理由,甚至连法律规定的不予受理的一纸裁定也吝于出具,以致当事人因拿不出“不予受理的裁定”而无法上诉,等于诉权横遭剥夺。媒体对此报道多多。

 

相比别人只做不说,冒出“拆迁不立案是中国特色”雷语的副庭长毕竟道出了一个理由。其说与不说,冷冰冰的现实都摆在那里:破除拆迁案件的立案难、审理难、执行难,近年来专家和公众不是都在为此大声疾呼吗?

 

拆迁案件立案难、审理难、执行难,究竟难在何处?司法被人为干预是重要原因。本案中,副庭长透露法院的难处,“是市委领导不让立案”。法院判定是否应该立案不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是屈从个人的意志,这不正是执政党十八大报告所指斥的“以言代法、以权压法、徇私枉法”?

 

当权力大于法律、权力可以压制法律的时候,人们很难建立对法律的信仰。于是本案中出现了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结果:副庭长提示当事人“去找信访局”。既然法官自己都不相信法律的力量,当下社会中很多人“信访不信法”又有什么奇怪?

 

习近平总书记223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发表的讲话中指出,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,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、尊严、权威,确保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、检察权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对照这一要求,郑州一些官员违宪违法的行为应该受到何种制裁不言而喻。

 

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,能够动摇这条防线的除了司法腐败,莫过于司法的消极无为。几乎每一起拆迁案件背后,都关联到公民的重大切身利益,如果司法在此失守,人民群众又到哪里去感受公平正义?

 

司法腐败必须打击,司法无为亟应纠正。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,为了大家的“中国梦”,需要整个社会旗帜鲜明地呐喊:拆迁不立案不是中国特色。

永不停止对证据的挖掘;永不停止对法律的专研;永不停止对最佳法律方案的探究。

Sobri于2013/4/15 6:22:48发表如下评论:
Son of a gun, this is so helfupl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