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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建中律师代理某公司(方法)发明专利维权事务

更新时间:2013/4/5 0:57:18  浏览次数:2661  来源:周建中律师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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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人经过长期研发投入,依法获得了某产品的加工工艺发明专利权。通过一系列调查取证,委托人发现近年来市场上大量的产品都采用了其专利技术。相关企业未 经权利人许可,擅自使用委托人的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并使用、销售,其行为违反我国《专利法》的规定,侵犯了委托人合法享有的专利权。委托人为维护合法权 益,委托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王卫东、周建中律师代理相关维权事务。

永不停止对证据的挖掘;永不停止对法律的专研;永不停止对最佳法律方案的探究。